如今,在頂級和世界冠軍賽中,最後一響鐘在第12回合結束時響起。但這並非一直如此。
在規則改變之前,第12回合的結束並不意味著比賽的結束,而是原始的“冠軍回合”的開始,並在第15和最後一局之前進行。
在大型對決中,”“進行到底”一詞意味著在比賽中進行45分鐘的活動,而不是目前的36分鐘。
那麼,為什麼現在的拳擊比賽有12回合呢?
第一部分:因悲劇性死亡而減少回合數
回合數從15回合減少到12回合,主要是由於拳擊歷史上一場極為重要的比賽。
回顧1982年11月13日,雷·曼西尼和杜克·古金之間的殘酷對決最終迫使改變了這項運動的時間與規則,以提高選手的安全性。
韓國勇士杜克·古金在與美國的“Boom Boom”曼西尼進行了艱苦的對決後在第14回合中被迫停下,並立即被送往醫院。
他進行了緊急的腦部手術,但由於傷勢嚴重,他最終不幸去世。他的死亡最終對減少冠軍賽回合數的決定起到了關鍵作用。
儘管悲劇不幸地與拳擊比賽有關,但該運動的高層決定進行了重大的規則改革。
第二部分:規則的變化
到1988年,所有重大的世界冠軍賽都已經從一直以來的15回合減少到12回合。
接下來的一年,根據新的縮短距離進行了第一次重量級冠軍爭奪戰,拉里·霍姆斯和盧西恩·羅德里格斯在預訂的12回合中交鋒。
值得注意的是,這段時間內,該運動的腰帶組織意見不一。
WBC在聽到古金之戰的悲劇後,幾乎立即改變了他們的規則,但其他人需要更長的時間才採取相同的舉措。
WBA,尚未從WBO分離出來的組織,在1987年改變了規則,投票決定將冠軍賽的回合數減少到12回合。
而IBF在不久前才從WBA分離出來,堅持保持15回合的標準對決,因為他們聲稱沒有記錄的醫學證據表明多出來的9分鐘更危險。
然而,在1988年,他們最終也改變了立場,將他們管理的比賽回合數減少到12回合。
美國巨星邁克·泰森曾參與最後一場預訂的重量級15回合對決,他在1987年10月內七回合內擊敗泰瑞爾·比格斯,保住了他的WBA、WBC和IBF冠軍。
第三部分:老派時代已遠去
近年來,一些拳擊手及其團隊實際上呼籲恢復到15回合的預定距離,以提高整體水準。
事實上,回顧歷史,可以看出許多最具代表性的拳擊時刻如果不是因為15回合的限制,可能永遠不會發生。
其中包括:
- 乔·路易斯在第13回合擊倒比利·康恩,保衛自己的重量級冠軍頭銜(1941年)。
- 乔·弗雷澤在他們的“世紀之戰”第15回合對阿里的毀滅性和決定性的左钩子。
- Sugar Ray Leonard在期待已久的輕中量級對決中,在第14回合後期奮力追趕,制止了托馬斯·赫恩斯(1981年)。
同時,也有人主張在較長的比賽中可能會有不同的結果,包括馬文·哈格勒在12回合內對Sugar Ray Leonard的聲名狼藉和有爭議的敗北(1987年)以及耶爾曼·泰勒在2005年對伯納德·霍普金斯的中量級勝利。
萊納德是否能夠忍受哈格勒三回合的壓力?疲憊不堪的泰勒是否還有足夠的體力維持九分鐘?
在12回合的限制下,這些問題經常被提出。
在退役之前,前重量級冠軍拉里·霍姆斯曾表示:“這將減少許多拳擊手的受傷,但這將減少真正的冠軍的價值。一個真正的冠軍可以打15回合。”
但在這麼多年過去後,恢復到過去的規則幾乎是不可能的,因為許多研究已經突出了過去更長格式對選手造成的傷害。
安全是最重要的
一些報告以前曾經斷定,大腦在12回合以上變得更容易受損,而其他人則認為15回合會增加脫水和疲勞的風險。
因此,過去曾有一種情況認為,由於減重的壓力,輕重量級以下的選手更容易面臨致命後果,把死亡歸因於脫水。
當然,在拳擊的豐富歷史中,15回合可能甚至不是比賽的中點。
在互相毆打的早期,徒手究竟沒有回合數的限制,這意味著參與其中的人必須一直戰鬥到明確的結束(即直到有人被擊倒或投降)。
可預見的是,這導致了一系列持續數小時的非常殘酷的對決,直到后來根據昆斯伯里規則制定了預定的時間。
在沒有官方裁判的情況下,這些比賽通常以平局結束,而獲勝者將基於大眾的讚譽獲得“報紙決定”。
普遍被認為是有史以來最長的比賽是在1893年4月,當時安迪·鮑文和傑克·伯克進行了長達7個小時和19分鐘的激戰,進行了110回合。
這對的血腥戰斗最終被認定為“無勝負”,因為他們太疲憊無法繼續在洛杉磯的新奧爾良進行,後來這一結果被改為平局。
即使在20世紀初,許多真正的拳擊傳奇人物在15回合成為更常見的情況之前,也參與了極長時間的對決。
如山姆·蘭福德,傑克·布裡頓,山姆·麥克維,詹姆斯·J·傑富瑞斯和傑克·約翰遜等具有歷史意義的名字都參與了20回合以上的戰鬥。
盡管那些日子早已過去,拳擊在健康和安全預防措施方面逐漸進步,但可以說,整體的興奮和比賽水平在現代的12回合中並沒有完全消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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